宣传处是学院党委主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部门,在学院党委领导下,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、法制宣传教育、对内对外宣传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及相关协调服务等工作。主要职责是:
一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
1.负责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。拟定学习计划,发放学习材料,做好学习记录,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。
2.负责学院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制定和学习的指导检查。
3.负责制订学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,落实中央、省市部署及学院年度工作任务。
4.参与学院党报党刊、学习宣传教育参考资料的订阅和发放工作。
二、新闻采编工作
5.负责编辑、选用通讯员的新闻稿。
6.负责学院重要活动的摄影工作及摄像协调工作。
7.负责组织开展新闻宣传队伍培训。
8.负责院报编辑部小记者的管理工作。
三、宣传工作
9.围绕学院中心工作,制订年度宣传计划,做好宣传舆论导向和各类专项宣传的组织工作。
10.负责学院对外宣传报道与管理工作、与各级新闻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。
11.负责接待校外媒体记者来访并根据相关管理制度提供采访服务。
12.负责《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报》的编辑、出版和发行工作。
四、网络信息管理
13.负责制定学院网络信息管理规章制度。
14.负责校园网新闻、通知上传工作。
15.负责学院官方微博、微信的建设和管理。
16.负责网络舆情监控、分析和上报。
17.负责新闻网的管理工作。
五、精神文明建设
18.制定学院精神文明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、计划、方案、“文明单位”创建管理办法、“文明校园”创建实施方案等,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,组织进行相关的监督检查、考核评级及全面总结。
19.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加强校风、学风及师德师风教育,弘扬校训精神和办学理念。
20.负责学院宣传画册、专题片、展板等宣传材料的策划、设计、编印、制作工作。
21.负责重要节庆日及学院重大活动的氛围营造工作。
22.负责学院宣传栏、电子屏、横幅、彩旗张挂等人文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23.负责校史馆的管理接待工作。
六.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